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3年12月2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采用书面传签表决的方式召开。本行应出席董事13人,因李伟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待监管机构核准,李建其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实际参加表决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集团授信的议案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二次会议,5名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本行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李建其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