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签署武进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协议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度武进区房屋征收(拆迁)计划的通知》(武拆指[2023]3号)及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抓紧实施高铁武进站北侧地块房屋征收工作的函》,公司位于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栖路8号的厂房被列入房屋征收范围。经公司与所在地政府沟通确认,近期公司拟与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签署武进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被征收房屋坐落于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栖路8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17)常州市不动产权第2018468号,权证建筑面积23,859.92平方米。预计补偿金额为13,058.80万元,公司原则上应于 2025 年5 月 30 日前腾空让房及交出钥匙,同时确保所腾交房屋实施完好。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待搬迁厂房尚在正常生产经营中,厂房内的相关生产设备届时会根据公司规划迁至位于公司12月21日参与竞拍取得的常州市武进高新区南湖西路北
侧、凤栖路以东GWJ20231904号的地块待建新厂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5月7日出具的《关于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所用土地未来收储不会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说明》承诺“高新区管委会在收储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常辅股份新厂的建设周期和企业提出的正当合法诉求,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相关协议。不会因收储行为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签署武进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协议相关材料。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