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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机电:202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2

证券代码:300092 证券简称:科新机电 公告编号:2024-001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份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23年12月1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月2日下午14:00,召开地点为四川省什邡市经济开发区沱江路西段21号A301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日上午9:15分至2024年1月2日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祯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13,630,4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8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113,587,9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46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4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4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55%。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630,4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630,4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630,4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630,4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方纬律师事务所黄坤律师、胡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方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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