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2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田振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为了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经营目标达成,公司董事会提名程哲、汪博文、刘成坤、李栋为公司核心员工。
公告编号:2024-0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