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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旭生物: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3
证券代码:688075证券简称:安旭生物公告编号:2024-002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旭生物”或“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333,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29.86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4,445.23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5,584.6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12日出具了“XYZH/2021HZAA10537”《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截至2023年11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截至2023年11月30日实际已投入比例
1年产3亿件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仪器和配套产品建设项目25,139.4316,879.7967.14%
2体外诊断试剂及POCT仪器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3,996.153355.7783.98%
3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8,022.771,196.5214.91%
4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3,740.2419.240.51%
5补充营运资金5,000.005,001.20100.02%
6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断仪器研发生产项目50,786.2623,040.0445.37%
合计96,684.8549,492.5651.1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年产3亿件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仪器和配套产品建设项目2023年11月2024年11月
2体外诊断试剂及POCT仪器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2022年11月2024年11月
3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2023年11月2024年11月
4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2023年11月2024年11月
5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断仪器研发生产项目2024年1月2025年1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年产3亿件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仪器和配套产品建设项目”是新建生产车间、仓库、员工宿舍、办公场地及其他配套设施来实现产能扩充。所涉及的厂房主体工程于2020年9月开工,2021年底生产线设备底陆续完成进厂和安装,2022年2月通过环评验收,同年4月通过消防验收,2022年5月主体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为固定资产,总体建设进度符合项目进度规划。本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尚余部分辅助工程、装修尾款及硬件购置费等。

2、“体外诊断试剂及POCT仪器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是对公司杭州生产基地的生产设备进行更新换代,淘汰自动化水平较低的生产设备,配套自动化程度更高的组装流水生产线,同时引进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从而实现内部资源优化配置。目前尚有部分智能化软件等在持续推进中。

3、“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是在公司现有研发组织架构基础上新建高标准的临床检验实验室、免疫层析研发实验室、细胞实验室、纯化实验室、检测实验室、冷库实验室、SPF 动物实验室,引进先进的研发检测设备,打造一个集技术研发创新、产品检验检测、技术成果转化等职能于一体的研发平台。目前尚有部分研发设备软硬件在持续推进中。

4、“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是在休斯顿、默尔斯、迪拜、威尔明顿、新加坡市、北京、广州、成都、青岛新建国内外营销与服务中心,为现有海外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本地化”营销与售后服务的同时,提升公司国内业务在整体业务中的比例,促进国内外业务的均衡发展。目前已在美国、新加坡、北京完成了子公司的设立,近几年因全球性呼吸道传染病的影响,铺设各营销网点的进度受到了延缓未达到预期,未来公司仍将持续拓展国内外营销网络及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公司销售规模。

5、“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断仪器研发生产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提升产线的自动化水平,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同时对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品牌知名度、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均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全球性呼吸道传染病导致办公楼、厂房和员工食堂等内外部装修等尚未完全完工,研发、生产等设备尚需进一步采购及铺设。

四、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科创公司应当重新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对“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和“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断仪器研发生产项目”三个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POCT试剂及仪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科技企业。公司现已形成从上游核心生物原料到诊断试剂、仪器的产业链一体化布局,是国内少数几家在国际市场能够与跨国体外诊断巨头竞争的中国企业之一,具备了在国内外市场全方位发展的竞争实力。通过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升技术研发能力,拓展国内外营销网络布局,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凭借15年的技术研发和国际市场开拓积淀,丰富的从业经验为募集资金项目奠定了基础。公司在新技术和新产品的自主研发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以及稳定的研发团队,能够保障公司内部研发工作的持续进行,同时国家产业政策也鼓励发展技术领先的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营销网络在国内外的持续布局,也将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市场规模。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也是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伴随着公司在全球市场的不断开拓和发展,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撑,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体外诊断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意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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