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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元亨:关于不向下修正“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3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利元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四个月内(即本公告披露日至2024年5月2日),如再次触发“利元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00.00万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18.94元/股,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0月28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4月2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0月2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公司本次可转债已于2022年11月18日上市。

2023年1月6日,因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304,362股股票的登记手续,转股价格由218.94元/股调整为218.5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2月7日生效。

2023年6月2日,因公司股票价格触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利元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74.8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6日生效。

2023年6月20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利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4.87元/股调整为124.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20日生效。2023年12月1日,因公司股票价格触及《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利元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5.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2月5日生效。截至目前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为45.00元/股。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自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1月2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即38.25元/股),触发“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调整、行业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波动,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周俊雄、卢家红、周俊杰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利元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四个月内(1月3日至5月2日期间),如再次触发“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5月3日重新计算,之后若再次触发“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利元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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