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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2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31日在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1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永平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岳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与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岳阳市罗家坡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南津港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协议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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