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2023年12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3-07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