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养元饮品”)于2024年1月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不高于25.00元/股的价格回购不低于500.00万股(含)、不超过1,000.00万股(含)的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均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
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
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月3日起45日内,每日9:30-11:30;14:00-16:30(周
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址:河北省衡水经济开发区北区新区六路南、滏阳四路以西
3.联系部门:证券部
4.联系电话:0318-2088006
5.邮政编码:053000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