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0),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汇博吉通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孙公司湖北汇盛吉通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新股东安徽合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本次增资扩股事项相关的尽调工作已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能否签订正式交易文件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送达的《通知》、《传票》及《破产清算申请书》等材料,主要内容如下:申请人南京尤玛包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玛公司”)向南京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公司已参加听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京中院对债权人尤玛公司申请公司破产清算事项的受理文件,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破产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南京中院受理债权人尤玛公司对公司的破产申请,则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最终被南京中院裁定破产,则公司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捐赠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安徽合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湖北瑞璞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或双方
指定主体拟向公司或公司指定子公司捐赠现金资产,预计捐赠的金额为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所签署捐赠协议和实际到账资金金额为准),本次捐赠事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能否签订正式协议存在不确定性,签订正式协议后能否如约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73.69万元,三季度末净资产为-21,810.79万元,若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涉及退市风险。
5.年审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若保留意见未消除,公司2023年被出具非标准的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涉及退市风险。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贺靖召集召开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因所议事项紧急,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全体董事已回复认可。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申瑞强、朱锐铿、沈菊琴、王显会、黄敏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获得捐赠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维持公司上市地位,公司实际控制人贺靖将其实际控制的十堰洁城氢能汽车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捐赠给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本议案涉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为公司单方获益的事项,且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捐赠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203)。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贺靖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