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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越博: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专项自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9

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ST越博 公告编号:2023-201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专项自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0),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汇博吉通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孙公司湖北汇盛吉通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新股东安徽合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本次增资扩股事项相关的尽调工作已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能否签订正式交易文件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送达的《通知》、《传票》及《破产清算申请书》等材料,主要内容如下:申请人南京尤玛包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玛公司”)向南京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公司已参加听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京中院对债权人尤玛公司申请公司破产清算事项的受理文件,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破产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南京中院受理债权人尤玛公司对公司的破产申请,则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最终被南京中院裁定破产,则公司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捐赠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安徽合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湖北瑞璞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或双方指定主体拟向公司或公司指定子公司捐赠现金资产,预计捐赠的金额为不低于1.5亿

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所签署捐赠协议和实际到账资金金额为准),本次捐赠事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能否签订正式协议存在不确定性,签订正式协议后能否如约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73.69万元,三季度末净资产为-21,810.79万元,若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涉及退市风险。

5.年审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若保留意见未消除,公司2023年被出具非标准的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涉及退市风险。

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3)苏01破申88号《通知》、《传票》及《破产清算申请书》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8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李占江、时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周婧、时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恒分别与南京市高淳区隆兴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兴小额贷”)签署《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人借款合计1,500万元。实际借款期限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上述三人互为担保,同时由李响、徐方伟、公司及子公司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博电驱动”)为上述三人的借款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系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以公司名义违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违规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担保 类型担保期截至2023年6月30日违规担保余额(一审涉诉金额,含本息)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李占江公司第一大股东500-3.00%连带责任担保贷款到期之日起3年574.51-3.44%
刘恒公司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00-3.00%连带责任担保贷款到期之日起3年574.51-3.44%
周靖公司前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500-3.00%连带责任担保贷款到期之日起3年574.51-3.44%
合计1,500-9.00%--1,723.53-10.32%

因借款到期后,上述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隆兴小额贷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一审法院判决(2023)苏0118民初1568号、(2023)苏0118民初1571号、(2023)苏0118民初1611号,担保函对公司及越博电驱动不发生效力,公司及越博电驱动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原审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南京中院提起上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三案二审尚未开庭,判决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不存在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四、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1.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0),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汇博吉通新能源动力科

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孙公司湖北汇盛吉通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新股东安徽合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本次增资扩股事项相关的尽调工作已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能否签订正式交易文件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通知》、《传票》及《破产清算申请书》等材料,主要内容如下:申请人尤玛公司向南京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公司已参加听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京中院对债权人尤玛公司申请公司破产清算事项的受理文件,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破产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南京中院受理债权人尤玛公司对公司的破产申请,则公司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最终被南京中院裁定破产,则公司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捐赠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安徽合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湖北瑞璞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或双方指定主体拟向公司或公司指定子公司捐赠现金资产,预计捐赠的金额为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所签署捐赠协议和实际到账资金金额为准),本次捐赠事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能否签订正式协议存在不确定性,签订正式协议后能否如约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73.69万元,三季度末净资产为-21,810.79万元,若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涉及退市风险。

5.年审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若保留意见未消除,公司2023年被出具非标准的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涉及退市风险。

五、上述事项的解决方案及可行性

针对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公司将及时关注诉讼进展,向法院主张未依法履行上市公司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的担保合同对公司及子公司不发生效力,公司及子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截止目前,公司尚欠李占江28,178,711.81元,欠李占江实际控制的公司青岛宏伟东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66,475,245.84元,欠款金额远大于涉诉金额。如法院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公司有权向相关方追偿。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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