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20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现场会议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3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详见2023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