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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光电: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30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7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14:30在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6,778,7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51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94,146,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39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2,63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24%。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廖彬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廖彬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777,7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000%。

2、选举魏蕾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777,7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222%。

3、选举奂微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777,7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444%。

4、选举赵绪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777,7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667%。

5、选举田泽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777,7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889%。

6、选举赵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777,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111%。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梅运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777,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222%。

2、选举吴传娇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777,8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444%。

3、选举汪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777,8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667%。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778,7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778,7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778,7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778,7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方艳律师、邓舒怡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

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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