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全体独立董事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查。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李静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人,最终以3票同意、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审议该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强力、徐友龙、李静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