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寇晓康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长高月静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李静女士、强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高月静女士(董事长)、李静女士(独立董事)、强力先生(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李静女士担任召集人。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