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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3-071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长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中电长城大厦24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九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九名;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谢庆林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2023-073号《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前次到期后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决策权。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在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2023-074号《关于在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的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款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前次到期后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签署协定存款有关协议,期限不超过12个月,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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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而定,可随时取用。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下属公司中原电子向中元物业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2023-075号《关于下属公司中原电子向中元物业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推动重点项目投资,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在下属全资公司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武汉中元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元物业”)借款人民币1.85亿元到期后展期三年并签署《借款协议-补充协议》,展期期间利率约为1.15%(最终以中元物业在银行办理的同期协定存款利率为准)。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谢庆林先生、徐建堂先生、郭涵冰先生、许明辉女士和孔雪屏女士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四、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等的变化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五、关于修订《合规管理制度(试行)》的议案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等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原《合规管理制度(试行)》进行修订,并更新名称为《合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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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O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