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李朝辉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刘志春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 有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电国际”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出席6人。监事李朝辉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刘志春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陈安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了《关于郴电国际应收款项核销处置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
其中,监事刘志春先生认为该事项损失股东的利益,应加强管理和清缴,投弃权票;监事周坚韧先生认为要分类处置,不损害股东利益,
追责要严,投弃权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应收款项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应收款项核销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郴州市国资委审批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郴电国际应收款项核销处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