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2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修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及连续性,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陈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东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东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好利科技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同意在张东杰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补选其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7)。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及《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草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意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制定及修订各项制度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4.0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好利科技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4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5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6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7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中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和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及相关制度全文。
(五)审议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及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为进一步发挥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基于“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拟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部分内容做如下调整:(1)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调整为:8.4万元/年/人(税后);(2)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8.4万元/年/
好利科技人(税后),不领取其他薪酬,其履行职务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调整后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除上述调整外,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0)。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汤奇青、蔡黛燕、周晓鸣、钱嫣虹回避表决。
由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15:00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1)。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总经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