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力新先生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力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建国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被提名副董事长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候选人具备履行对应岗位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董事会选举董建国先生为副董事长。
公司将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相关制度详细内容。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冯大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被提名总经理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候选人具备履行对应岗位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董事会聘任冯大鹏先生为总经理。
公司将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相关制度详细内容。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俊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被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候选人具备履行对应岗位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董事会聘任李俊杰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公司将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相关制度详细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