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伯洋先生、黄莎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网宿科技”)于2023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2月24日截止,窗口期不减持),公司副总经理李伯洋先生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77%,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77%;公司副总经理黄莎琳女士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9,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94%,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95%。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分别收到李伯洋先生和黄莎琳女士发来的《减持股份告知函》,上述人员的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份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减持股份数量占目前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减持股份来源 |
李伯洋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12月29日 | 7.90 | 187,500 | 0.0077% | 0.0077% | 股权激励股份 |
黄莎琳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12月29日 | 7.93 | 229,526 | 0.0094% | 0.0095% | 股权激励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户后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户后总股本比例 | ||
李伯洋 | 合计持有股份 | 750,000 | 0.0308% | 0.0310% | 562,500 | 0.0231% | 0.023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7,500 | 0.0077% | 0.0077% | 0 | 0.0000%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62,500 | 0.0231% | 0.0232% | 562,500 | 0.0231% | 0.0232% | |
黄莎琳 | 合计持有股份 | 918,102 | 0.0377% | 0.0379% | 688,576 | 0.0283% | 0.028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9,526 | 0.0094% | 0.0095% | 0 | 0.0000%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88,576 | 0.0283% | 0.0285% | 688,576 | 0.0283% | 0.0285%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李伯洋先生和黄莎琳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本次股份减持完成后,李伯洋先生和黄莎琳女士于2023年8月4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李伯洋先生和黄莎琳女士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