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支持,本次财务资助为公司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并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独立董事:洪志良、李伟群、罗斌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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