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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福蛋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9

证券代码:839371 证券简称:欧福蛋业 公告编号:2023-097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2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因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第二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第二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第二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予以修订,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足”不含本数。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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