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等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