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3-016)。
2023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立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2023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陈勇波(项目合伙人)、李娅丽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军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共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因内部工作调整,立信事务所指派金华接替陈勇波、刘媛媛接替李娅丽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金华、刘媛媛,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陈军。
二、 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
1、人员信息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金华,2004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媛媛,2015年至今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目前职务为高级经理。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工作,拥有 8 年以上的审计行业经历,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金华 | 2023年11月20日 | 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至2021年年报审计 |
3、独立性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关于变更2023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