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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源海: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9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100,000股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6)及《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34)。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提升股东价值,增加每股净资产和每股股权对应的收益权益,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现有3,100,000股公司股票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本次全部回购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91,135,439股变更为88,035,43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91,135,439元变更为人民币88,035,439元。公司将于2023年12月30日在《湖南法治报》上刊登《减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398号新时空大厦 19 楼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3 年 12 月 30 日—2024 年2 月 12日(工作日 9:00-11:30;14:00-17:00)

3、联 系 人:唐先生

4、联系电话:0731-85012729

5、传真号码:0731-85012707

6、邮政编码:410007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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