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章鼓”)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15时30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新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将刊登在2023年12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回避0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于2023 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572,766.2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将刊登在2023年12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回避0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协同水处理提供财务资助延期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延期事项符合协同水处理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向协同水处理提供财务资助继续延期事项。
《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将刊登在2023年12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回避0人。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