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监事会主席黄敏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4年因日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耀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