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岛新材”)董事会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徐红光的辞职报告。徐红光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徐红光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徐红光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徐红光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少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徐红光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