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依据《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与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授予价格由8.00元/股调整为7.8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利、张洪、李跃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为42.00万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有33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为9.60万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有10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利、张洪、李跃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