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5 日以传
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12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宝胜股份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
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2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宝胜股份关于 201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