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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园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30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对《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原条款《公司章程》修订后的条款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每届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首席执行官(CEO)、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首席执行官(CEO)、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每届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首席执行官(CEO)、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首席执行官(CEO)、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公司董事会不设专门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职位。 现任董事会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 现任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为: 1、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董事侯选人的遴选; 2、董事长将有关董事人选提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根据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实际情况,就相关董事人选与持公司10%以上的股东、现任董事任职单位进行协商; 3、董事长将董事候选人名单正式提交董事会讨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为: 1、每位董事候选人应按本章程的规定以单项提案提出,且其递交的相关提案总数不得超过应选的董事人数; 2、该等提案应递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按照前款程序审核并作出决议。公司董事会不设专门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职位。 现任董事会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任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为: 1、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非独立董事侯选人的遴选; 2、董事长将有关非独立董事人选提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根据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实际情况,就相关董事人选与持公司10%以上的股东、现任非独立董事任职单位进行协商; 3、董事长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正式提交董事会讨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为: 1、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按本章程的规定以单项提案提出,且其递交的相关提案总数不得超过应选的非独立董事人数; 2、该等提案应递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按照前款程序审核并作出决议。 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上述规定的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士负责办理本次《公司章程》等文件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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