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南大环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南大环境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南大环境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2023年12月18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南大环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3年12月18日,培训小组通过采取现场培训与发送学习资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监管等方面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南大环境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包括:陈晓锋(保荐代表人)和刘梓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如下:
序号 | 姓 名 | 职 务 |
1 | 陆朝阳 | 董事长、总经理 |
2 | 尹建康 | 董事 |
3 | 刘建萍 | 董事 |
4 | 吴俊锋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5 | 张以飞 | 董事、副总经理 |
6 | 姚琪 | 董事、副总经理 |
7 | 许锦峰 | 独立董事 |
8 | 殷楠 | 独立董事 |
9 | 倪婷婷 | 独立董事 |
10 | 董迎雯 | 总工程师 |
11 | 李良 | 董事会秘书 |
12 | 佘雁翎 | 财务总监 |
13 | 钱新 | 监事 |
14 | 王欢 | 监事 |
15 | 金小贤 | 监事 |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南大环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南大环境的规范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