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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之家: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9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的通知,其协议转让给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的628,728,82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00%)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2023年11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居然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汪林朋、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鑫达建材”)与金隅集团共同签署《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居然控股拟将其持有的公司628,728,82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00%)转让给金隅集团,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55元/股,转让总价为人民币2,231,987,335.85元(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或“本次股份转让”)。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7)。

二、股份过户完成及协议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3年12月27日。

本次股份转让双方过户登记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前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后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
居然控股2,277,195,17336.22%1,648,466,34626.22%
慧鑫达建材715,104,70211.37%715,104,70211.37%
汪林朋372,049,8245.92%372,049,8245.92%
合计3,364,349,69953.51%2,735,620,87243.51%
受让方
金隅集团00628,728,82710.00%

注:部分数据比例的尾数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金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28,728,8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股份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导致转让方违反其此前作出的承诺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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