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奥来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来德”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奥来德2023年度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罗时道、周容光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罗时道、宋桐达

(五)现场检查内容

1、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2、信息披露情况;

3、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6、经营状况;

7、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以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上市公司的三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

(二)信息披露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2023年度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三会文件及会议记录,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查阅了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制度,并就相关事项与管理层进行了访谈确认。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募集资金账户的开户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原始凭证和银

行对账单等资料,查看了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来德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取得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的说明。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来德已按照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进行了规范: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重大的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项目组查看了奥来德的经营情况,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并对公司高管进行了访谈,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来德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上市公司应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提请奥来德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

四、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能够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备查资料,能够如实回答保荐机构的提问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的开展。

六、本次现场检查结论

经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

奥来德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三会运作情况良好;公司在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