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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电气: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9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3年

日以书面形式、电话通知等方式向所有监事发出通知。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淑英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是根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短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募投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同意该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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