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现将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领取薪酬的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获确认的2022年度最终薪酬其余部分
(税前)披露如下:
姓 名2 | 2022年度最终薪酬其余部分 (税前,单位:万元人民币) |
刘 成 | 355.29 |
王 康 | 224.45 |
胡 罡 | 331.31 |
谢志斌 | 316.91 |
肖 欢 | 350.73 |
吕天贵 | 345.13 |
陆金根 | 224.34 |
张 青 | 207.19 |
刘红华 | 201.13 |
廖子彬 | 5.23 |
魏国斌 | 10.00 |
孙祁祥 | 10.00 |
刘国岭 | 10.00 |
李 蓉 | 163.80 |
程普升 | 164.62 |
陈潘武 | 78.15 |
曾玉芳 | 148.59 |
芦 苇 | 283.82 |
何 操 | 10.00 |
陈丽华 | 10.00 |
钱 军 | 10.00 |
李 刚 | 216.89 |
本行2022年年度报告已披露上述人员部分薪酬情况,本表所列金额为已获确认的最终薪酬的其余部分(税前)。
本表所列人员2022年度任职情况参见本行2022年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