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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不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9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3-065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ESG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和“科改行动”的工作部署,实现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提升与战略主线明确聚焦有效契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更名为《董事会战略、ESG与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ESG与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
2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目标与方针,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使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和“科改行动”的工作部署,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目标与方针,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使公司董事会战略、ESG与科技创新委员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规则》。

规则》。
3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和投资超过公司主要经营方向、经营范围的项目以及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认为需要战略委员会作出评价和决策的项目,进行研究审议并提出建议。第二条 战略、ESG与科技创新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战略、ESG与科技创新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和投资超过公司主要经营方向、经营范围的项目、ESG、科技创新以及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认为需要战略、ESG与科技创新委员会作出评价和决策的项目,进行研究审议并提出建议。
4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和投资超过公司主要经营方向、经营范围的项目以及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认为需要战略委员会作出评价和决策的事项,进行研究审议并提出建议。第十一条 战略、ESG与科技创新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战略、ESG与科技创新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战略、ESG与科技创新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和投资超过公司主要经营方向、经营范围的项目、ESG、科技创新以及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认为需要战略、ESG与科技创新委员会作出评价和决策的项目,进行研究审议并提出建议。
5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权限为: (一)定期了解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国家和行业的政策导向; (二)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第十二条 战略、ESG与科技创新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权限为: (一)关于公司战略 1、定期了解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国家和行业的政策导向;

划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评估公司战略规划的制

订、执行流程;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

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章程》规定须

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对投资超过公司目前主

要经营方向、经营范围的项目以及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认为需要战略委员会作出评价和决策的投资项目进行审议;

(七)对以上重大事项的实施

进行检查、监督;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

宣。

划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评估公司战略规划的制订、执行流程;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对投资超过公司目前主要经营方向、经营范围的项目以及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认为需要战略委员会作出评价和决策的投资项目进行审议; (七)对以上重大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宣。2、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评估公司战略规划的制订、执行流程; 4、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5、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6、对投资超过公司目前主要经营方向、经营范围的项目以及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认为需要战略、ESG与科技创新委员会作出评价和决策的投资项目进行审议; 7、对以上重大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 8、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宣。 (二)关于ESG事宜 1、对公司ESG目标、战略规划、治理架构、管理制度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ESG相关工作的重大事项提出应对策略; 3、审阅公司 ESG 相关披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年度ESG报告; 4、指导监督检查公司ESG工作的

实施,评估公司总体ESG绩效并提出相应建议。

(三)关于科技创新事宜

1、负责对科技创新战略规划进行

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负责对科技创新重大事项、重

大项目的立项进行研究;

3、听取科技创新战略和重大科技

创新项目的工作报告;

4、对科技创新战略和重大科技创

新项目的推进过程进行监督。

实施,评估公司总体ESG绩效并提出相应建议。

(三)关于科技创新事宜

1、负责对科技创新战略规划进行

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负责对科技创新重大事项、重

大项目的立项进行研究;

3、听取科技创新战略和重大科技

创新项目的工作报告;

4、对科技创新战略和重大科技创

新项目的推进过程进行监督。

除上述相关条款修订内容外,议事规则中所有“战略委员会”统一修改为“战略、ESG与科技创新委员会”,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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