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0 证券简称:双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延期至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1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34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2.1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6,960,800.00 元;扣除本次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4,326,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2,634,800.00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31 号《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 | 23,188 |
2 | 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 | 5,018 |
3 | 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 | 12,058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 |
合 计 | 48,264 |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 7,300 万元用于“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的资金投入。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延期完成的议案》,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的具体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 | 15,888 |
2 | 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 | 12,318 |
3 | 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 | 12,058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 |
合 计 | 48,264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因置换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取得时间长等问题导致建设施工许可证于2021年3月份才取得,项目开工时间延期。在建设过程中又因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地区施工方人员调动等因素,该项目建设呈非连续状态致使工期大幅延长,公司已将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年该项目主体已全部完工,外墙方案已于下半年确定,但受季节温度影响,为保证施工安全,2023年未能进行外墙施工。外墙施工及内装将在2024年完成。因此,公司拟将“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继续延长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市场变
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等因素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调整项目预计完成时间,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延期至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表示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表示同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调整。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表示同意的意见;
4、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关于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
查意见》。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