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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乐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9

证券代码:301036 证券简称:双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乐股份”)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至2023年12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戴南镇张郭长安路36号【公司16号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汉洲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60,716,6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71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60,716,2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71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4,593,3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9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592,9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93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4%。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同意60,71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3,1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总表决情况:同意60,71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3,1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提案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总表决情况:同意60,71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3,1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提案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71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3,1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提案2.04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716,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3,3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71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3,1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6%;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71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3,1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6%;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7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71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3,1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6%;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8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71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3,1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6%;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9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71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3,1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提案2.10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716,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3,3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11 《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71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3,1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提案2.12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71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3,1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提案2.13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716,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3,3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14 《关于制定<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71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93,1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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