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航天软件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经审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2022年度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航天软件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玉荣、李文华、戚振东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