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8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鲍玖青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将所持浙江丽威智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并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此事项已经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出售丽威智联全部股权,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优化公司资产和业务结构,聚焦主营业务,专注在汽车零部件电子化、智能化方向打造核心能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此事项已经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议审核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鲍玖青先生、张喆韬先生、刘小龙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事项需经双方加盖各自公章、授权代表签字,且丽水南投、威帝股份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政府机关对本次股权转让的批准、同意和其他许可或备案材料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