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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9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裴朝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裴朝辉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裴朝辉先生最近两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裴朝辉先生,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9年7月毕业于长春工程学院金属结构与焊接专业,大专学历。1999年7月至2001年4月任公司机加车间加工中心操作员;2001年4月至2002年4月任公司工艺技术中心工艺员;2002年4月至2006年3月任公司机加车间调度长;2006年3月至2010年3月任公司生产管理部经理;2010年3月至2012年4月任公司总装中心主任;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任公司生产管理部经理;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任公司机二车间主任;2014年3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质管部经理兼光学装校事业部综合计划室主任、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质管部经理兼重大项目办主任;2018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质管部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质管部经理兼总经办主任。

裴朝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质管部经理兼总经办主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监事人员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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