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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9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8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 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人数(6)人
1.01提名高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2提名韩诚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3提名黎大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4提名薛栋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5提名王胜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6提名刘艳春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00《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人数(3)人
2.01提名韩道琴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提名姜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提名卢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选举人数(2)人
3.01提名姜月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02提名刘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本次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议案已由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须在2024年1月11日16:00前送达或邮件至公司),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

为准,电子邮件登记请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人:周健

电话:0431-86176789电子邮箱:up@up-china.com

6、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8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38”,投票简称为“奥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监事(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选举票数
1.00《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01提名高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2提名韩诚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3提名黎大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4提名薛栋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5提名王胜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6提名刘艳春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00《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提名韩道琴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提名姜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提名卢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提名姜月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02提名刘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说明: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请在每一位候选人对应的投票栏填报投给该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持股量股东代码
联系人电话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年 月 日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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