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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高速: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9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3年12月2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提高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通公司”或“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障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保证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三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申请相关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合法性、合规性,保障并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可对以下信息进行暂缓或豁免披露:

(一)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违反法律法规

或者危害国家安全。

(二)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

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五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七条 对于已办理暂缓与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

(二)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第八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

后,妥善归档保管。

董事会秘书登记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暂缓披露的期限;

(四)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五)相关内幕人士的书面保密承诺;

(六)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等。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皖通高速秘〔2022〕1号)同时废止。

附件:1.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事项审批表

2.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事项保密承诺书

3.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

4.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或豁免事项登记表

附件1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审批表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
申请时间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类型?暂缓 ?豁免
暂缓或豁免的原因和依据
暂缓披露的期限
是否已填报暂缓或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是 ?否相关知情人是否已作书面保密承诺?是 ?否
申请人员
董事会秘书室审核意见
经营层审核意见
董事会秘书审核意见
董事长审批意见

附件2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保密承诺书作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知情人,本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人知晓并将严格遵守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本人承诺:对知悉的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在公司对暂缓、豁免披露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之前擅自以任何形式泄露、报道或传播任何信息。

3、本人承诺:不利用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不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不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使用内幕信息。

4、本人作为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知情人,有义务在获悉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之日起,主动填写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备案。

5、如因本人保密不当致使公司暂缓、豁免事项泄露,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内幕信息事项:

承诺人签字:

承诺时间:

附件3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知情人 类型自然人姓名/法人名称/政府部门名称所在单位/部门职务/岗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知悉内幕信息时间因何原因获悉内幕信息知悉内幕信息方式内幕信息具体内容内幕信息所处阶段登记时间登记人

注:

1. 填报知情人类型,包括自然人、法人、政府部门。

2. 填报知悉内幕信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3. 填报内幕信息具体内容,包括知情人所调阅的公司何种资料,可根据需要添加附页进行详细说明。

4. 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5. 如为公司登记,填写公司登记人名字;如为公司汇总,保留所汇总表格中原登记人的姓名。

附件4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登记表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类型?暂缓 ?豁免
暂缓或豁免的原因和依据
暂缓披露的期限
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相关内幕人士的书面保密承诺
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

董事长签字:

董事会秘书签字:

登记时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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