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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9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58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及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258股(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后)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96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47,785,569.00元人民币减至147,784,311.00元人民币。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C座12层

2、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9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3:

00-17:00)

3、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

4、联系人:董秘办

5、联系电话:(010)57648016

6、传真:(010)57648019

7、邮箱:investors@topsrx.com

特此公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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