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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顶:关于定期报告中实际控制人披露的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期报告中实际控制人披露的更正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金顶”)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1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0),现对定期报告中实际控制人披露情况予以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披露不够完整、严谨的情况说明

高新区管委会是洛阳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人民政府在开发区范围内行使管理权,且高新区管委会的日常经费已列入洛阳市市级财政预算。根据《洛阳市国企深化改革三年(2020-2022)行动方案》的有关国有企业管理授权试点要求,洛阳市人民政府阶段性授权高新区管委会行使对洛阳国苑国有股权的监督管理,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与理解不够到位、把握不够准确,致使信息披露不够完整、严谨,导致原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仅披露到高新区管委会,未完整披露到洛阳市人民政府。

公司实际控制人现明确为洛阳市人民政府,更有利于洛阳市国有股权的监督管理工作,能够更好地促进国有股东履行对国有股权、特别是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管理有关职责,平等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定期报告中实际控制人披露的更正内容

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特此更正为洛阳市人民政府。

三、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前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

更正前:

更正后:

除涉及实际控制人认定的相关更正内容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修订稿)》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修订稿)》。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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