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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7号)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320,159.38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6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山中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及鹤山中富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账户状态
1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创支行755918644610222年产100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项目正常使用
2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750900047010610正常使用
3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大支行1563488042009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注销
4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15173064620033本次注销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及鹤山中富的募集资金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大支行银行账号:15634880420091;15173064620033)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支取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公司及鹤山中富已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及鹤山中富与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大支行15634880420091
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大支行15173064620033

四、备查文件

1、销户证明性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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