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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9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上午9时30分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分别为王进军、王武军、程刚、刘大成、王竞达、曹跃云、孙蓟沙,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宁波新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256.99万元的借款、向全资子公司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834.44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参考签署借款协议时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LPR)执行,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上述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对应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结合实际情况,办理上述提供借款的具体工作。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041.15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6.23万元。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8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上市事项,公司总股本将由301,489,636股增加至390,914,641股,注册资本由301,489,636元变更为390,914,641元。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栢兴科技”)下属控股子公司成都启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启恒”)股东胡艳拟将其持有的成都启恒5%的股权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鸿启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栢兴科技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同意于2024年1月15日14时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以上有关内容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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