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7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资金来源
1.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1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66.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9元,共计募集资金394,016,73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440,291.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7110002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精制酶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23,048.00 | 11,400.00 | 7,536.39 |
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 | 19,252.00 | 7,247.03 | 7,330.95 |
动物用保健品综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0,430.00 | 10,000.00 | 9,693.04 |
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6,097.00 | 6,097.00 | 4,680.00 |
合计 | 58,827.00 | 34,744.03 | 29,240.38 |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829.27万元,公司实际用于购买理财的金额为0.00万元,公司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850.00万元。
备注:
首次公开发行“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民生银行专项账户已于2022年12月7日注销;
首次公开发行“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交通银行专项账户已于2023年9月6日注销。
3、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7号)核准,公司本次可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393,6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25,393,6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84.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45,283.0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954,700.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163号)。公司
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补充流动资金 | 49,595.47 | 49,595.47 | 49,809.83 |
合计 | 49,595.47 | 49,595.47 | 49,809.83 |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备注:
非公开发行“补充流动资金”中国银行专项账户已于2023年4月7日注销;
非公开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农业银行专项账户已于2023年9月7日注销。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安全性、高流动性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二) 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的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 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92,607.34 | 257,884.76 |
负债总额 | 111,444.87 | 84,493.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9,171.11 | 164,469.44 |
项目 | 2023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22年1-12月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22.16 | 9,530.64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为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7.52%,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谨慎选择理财产品种类,做好投资组合,确定投资期限,控制投资风险。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募集资金现金收益,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募集资金有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募集资金有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承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 投入金额 | 实际 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1 | 银行理财产品 | 6,300.00 | 6,300.00 | 17.20 | 0.00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4,00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2.43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0.25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0.00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10,000.00 | ||||
总理财额度 | 10,000.00 |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