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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王股份: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8

证券代码:831627 证券简称:力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4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维海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713,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807%。其中: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47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23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3,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4%。

以上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3,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4 %。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713,1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作出修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713,1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充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具体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1、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贸易融资、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

2、授信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维海、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总经理王红旗、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辉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无偿为上述人民币 7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89,1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王红旗、李维海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授予总经理2024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事项决策及办理权限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经营周转能力,充盈公司流动资金,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予总经理以下权限:

1、2024年度内,根据公司流动资金及资金需求情况审批、决策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事项以及公司以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为相应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前述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开具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等;

2、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应授信申请及担保事宜,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额度申请、贷款、开具承兑汇票、担保、贸易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将按照具体的贷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713,1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如下关联交易: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商品,预计交易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不含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89,1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王红旗、李维海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243,120100%00%00%
(五)《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深243,120100%00%00%

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莞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宾芳梅、王世晓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广东莞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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